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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图形部分是否构成作品?

发布时间:2023-11-21 17:40:09阅读:评论:0

相关图形部分是否构成作品?

 

如果经比对,虽然涉案文章中的图形仅有一幅与分析报告中的图形相近似,但通过计算机软件智能生成的图形是对相关数据内容的直接呈现,数据直接决定了图形的表达,数据相同则表达相同,且由于数据特定,利用常规图形类别处理这些数据,表达十分有限,著作权法对有限的表达不给予保护。再者计算机软件生成的分析报告中的图形的表达不同是数据选择、软件选择或图形类别选择所导致的,并未体现原告的创造性劳动。综上,计算机软件智能生成的图形与涉案文章中的图形,不符合独创性的要求,当然就不构成作品,不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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