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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语言的语法功能变异体现在哪些方面?

发布时间:2023-11-24 18:07:55阅读:评论:0

商标语言的语法功能变异

 

我们在商标语言中发现,形容词性、名词性语素等也带上了自己的宾语性成分,或者是动词性语素出现了使动用法,其语法功能发生了明显变异(这种变化是相对于语素一般情况下呈现的语法分布而言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词类活用现象。尽管这种语法现象在古代汉语中频频出现,然而我们在现代汉语中却难以遇到,只是在成语或其他固定短语中还有某些存留。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谈谈这个问题:

(一)形容词性语素的活用。

此类形容词语素的活用主要表现为使动用法。例如:

健民(药品)、美晨(牙裔)、多利(啤酒)、洁银(牙裔)、静心(中成药)

以上商标语词中的第一个语素通常为形容词性的,现为使动用法,像“健、美、多、洁、静”等意为“使……健(美、多、洁、静)”。这种使动用法的好处是语词音节结构简短而又保持原义,正好满足了商标语言的简明性的要求。

(二)名词性语素的活用。

此类名词性语素的活用也主要表现为使动用法。例如:

德众(药品)、益力(矿泉水)、利尔康(牙膏)

以上商标语词中的第一个语素通常为名词性的,现为使动用法,像“德”意为“使……受恩德”,“益”为“使……增加”,“利”为“使……有利”。

(三)动词性语素的使动(意动)用法。

例如:

乐百氏(饮料)、乐凯(胶卷)

上面商标中,第一个“乐”是使动用法,其意为“使……快乐”;第二个“乐”为“以……为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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