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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企业专利战略的一般特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1-29 19:42:44阅读:评论:0

美国企业专利战略的一般特点

 

(一)企业安身立命之本

知识产权在美国企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众多的企业无不是依靠自己的专利产品成长起来的。如1996年上市、股票市值43亿美元的Affymetrix公司,起步于3500万美元政府拨款。该公司发家依靠的是基因芯片技术。该技术在检测基因方面效率大大高于传统基因技术,还能分析出人一生中可能得的疾病,或分析病毒的成分,以便及早预防,或准确下药。Affymetrix公司获得专利权后,其基因芯片产品,2000年的销售额达1.8亿美元,每年向其他公司收取的专利许可费也很可观。美国高科技公司要求其雇员完成的发明,必须在申请专利后让渡给公司。公司还通过“购买”专利,不断增强技术优势。如从事软件开发的思科公司纯利润的24%用于研究开发,每周有两件新技术申请专利。它还通过并购小公司增强优势,其收购看重的是:小公司产品领先、研发人员优秀、企业文化相符。

对此,Affymetrix公司说得更直白:买公司就是买知识产权。大公司用很小的投资,买到小公司大有市场潜力的专利和一批优秀研发人员,配以雄厚的资金支持和完善的产品战略,却可得到丰厚的回报。

 

(二)企业费尽心机为专利

美国高科技公司很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将它作为企业的“生命线”,并制定了相应的发展策略。它们在是否及何时申请专利,是否申请外国专利,是制止他人使用、生产还是给予专利许可收取许可费,是否进行专利诉讼、和解,是否并购小公司等环节上,均以市场收益为中心分析决定。培训考察团所接触的美国公司,均设有法律部或知识产权部,配备有相关技术背景的专利律师,专管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配合外请律师对侵权案件进行诉讼,同时还在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制定了严格制度。如AB公司的知识产权部有20余人,分为专利律师、商标律师等;法律部总监兼任公司副总裁,占有重要地位;公司每年专利申请及诉讼费达400万美元。

 

(三)硅谷奇迹离不开专利

硅谷7000多家高科技公司中,20%是世界顶级的,年产值2000多亿美元。这背后是硅谷的高科技公司良好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机制,保持了专利申请量的飙升势头,1999年美国国内专利(均为发明)申请12.5万件,硅谷即占10%。硅谷是依托斯坦福大学并在它周围发展起来的。斯坦福大学1969年组建了技术许可办公室(OTL),致力于发明的市场化,分析论证技术转让的可行性,寻求发明技术转移的合作伙伴等。由此,硅谷每年产生约100家高技术公司。斯坦福大学也有所收益,美国政府提供给斯坦福大学85%的研究经费,通过税收循环得到回报,又于1989年建立国家技术转让中心,推动美国高技术的快速转让与转化。

 

(四)垄断市场靠专利

专利是众多美国企业垄断国内市场并迸军国际市场的有力工具。

美国ECD公司在20世纪60年代初,利用一种玻璃半导体,研制成功了半导体开关元件,作为“可重写式光盘”的基本元件,并取得了美国专利权。日本松下公司在80年代初也开发成功了“可重写光盘”的这种元件,并向美国出口销售。ECD公司以日本松下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为由,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判决禁止松下公司在美国制造和销售该产品,并向ECD赔偿损失。ECD公司用专利保住了自己在美国国内市场的地盘。

美国的阿赖公司则更有高见,乘胜进军,还开辟并占领了日本公司的国内市场。美国阿赖公司和日本的日立、新日铁、TDK等十几家公司同时分别进行的一项非结晶金属材料冶炼技术开发,阿赖公司首先开发成功并申请了专利。获得专利权后,阿赖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诉讼,控告新日铁、日立、TDK等公司侵犯其专利权,从而把新曰铁等十几家公司赶出了美国市场。接着,阿赖公司又乘胜追击,进逼日本本土,还利用此项专利技术打进了日本市场。新日铁等公司为了维持日本国内市场的产品销路,不得不以每年付给阿赖公司2300万美元专利使用费为代价,才得以生存下来。

 

(五)企业发展靠专利

由于美国的市场竞争公开,且竞争中所涉及的产品及服务的技术含量较高,这样专利作为保护技术创新成果、占据市场竞争有力位置的手段被广泛采用。据美国专利局的统计,1998年全年共有专利申请25万多件,来自各类公司的申请占80%以上。大企业一直是专利申请的主力军。如1999年IBM公司专利授权量为2756件,再次列居各公司榜首。而7家日本大公司及韩国三星公司则进人了前10名。这些大公司的专利战略是通过申请足够多的专利,以确保自己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自由。为了维持主要竞争对手之间对市场占有的平衡,大企业之间经常互相签订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即互相允许对方使用己方的专利。如IBM公司同意AT&T在5年内使用其在存储器领域的所有专利,而AT&T则同意IBM使用其在通信领域的所有专利。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专利储备,在美国市场上就不能与竞争的大公司平起平坐,很容易侵犯大公司的专利领地,从而被逐出市场。笔者在富兰克林法学院的一位日本同学,来自日立公司知识产权部,他就介绍了这方面的事例。日立公司在1985年及1989年分别与美国得克萨斯仪器公司、摩托罗拉公司打了两场大的专利官司,尽管两家美国公司指责日立公司侵犯了他们的专利,但由于日立公司成功地反诉其也侵犯了日立的专利,从而最终以和解的形式结束了争议。日立公司的知识产权部长深苻感触地说:如果日立没有有效的专利,恐怕早已被迫撤出在美国的市场了。来自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也值得借鉴。宏基(Acer)电脑是世界上第三大品牌,宏基公司在美专利申请的战略是“先拼数量”,这样能够与IBM公司签订交叉许可协议。宏基公司与IBM公司签订了80亿美元的战略合作协议,这里面是否也有宏基公司在美仍有的几百件专利的作用呢?如果说大企业申请专利,是为了维持主要竞争对手之间的一种垄断市场的平衡的话,那么众多的中、小企业申请专利则是为了打破这种垄断,为自己的发展占有一席之地。由于一些中、小型公司也有水平很高的技术人才,他们的研究成果确实有可能走在大公司的前面,这样就出现了大公司的产品落人小公司的专利保护范围的情况。

美国的一些小公司,就是凭借其拥有的专利,向多家大公司收取专利使用费。如位于硅谷的Ssadisk公司,虽然只有500多位员工,却拥有100多项美国专利,与英特尔、夏普、日立、三星、东芝等大公司签有交叉许可协议,去年一年的营业额达135亿美元。硅谷的另一家高科技公司Exax,在全世界只有275名员工,但仅在美国就有66件有效专利,它在全世界十几个国家有生产厂,一年营业额达7100万美元。在美国,衡量一个公司的实力绝对不在于人数,而在于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和不断扩展知识产权的能力。

 

(六)撑起专利伞企业好乘凉

为保持角逐美国和世界市场的竞争优势,美国企业界不断要求美国政府强化对智力劳动成果的保护力度与范围。美国也为保护国内企业利益,对计算机软件、基因技术实施了专利保护政策,还实行一些特殊甚至对外国发明人不公平的制度。尽管如此,在美国申请专利的数量,往往被用来衡置一个国家或地区乃至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统计,1995年为22万件,1999年逾27万件。

毋庸讳言,专利之所以受到美国公司包括各国在美国经营的公司的高度重视,是与专利得到强有力保护的大环境分不开的。以专利诉讼为例,近年来美国的专利诉讼随着专利申请量的大量增加而直线上升,1997年已达2112件。法院判决专利侵权的赔偿费达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超过10亿美元的赔偿额已有好几起,上亿美元的则超过了十几起,而几百万美元、上千万美元的赔偿额则很平常。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赔偿额巨大,败诉一方在执行法院判决上却不打折扣。美国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及尊重法律的传统,使得无论老百姓还是公司对法院的最终判决都能很好地执行。强有力的专利保护,相对低的专利申请以及比较开放的大市场,使得世界各国的公司竞相在美国申清专利。除日本一枝独秀,1998年申请了3万件以上外,西方工业国如德国为9000多件,法国、英国等都在几千件以上。而我国的台湾省1998年授权专利为3805件、香港特别行政区为372件。同期,我国大陆在美授权专利仅为8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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