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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专利战略的实施相关介绍

发布时间:2023-11-26 19:13:22阅读:评论:0

我国企业专利战略的实施

 

(一)综述

由于我国专利制度建立还只有短短的10来年,全社会的专利意识较弱,与国外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所以在与国外的技术贸易中,我国许多企业因不懂专利战略而吃亏上当、蒙受损失、丧失竞争力。这是当前最严峻的事实,也是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应当重点研究的方向之一。

第一,从整体上说,我国企业现有技术水平比发达国家落后相当长一段距离。在我国的专利申请中,还是以创造性程度较低的实用新型专利为多数,反映在高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数较之外国来华专利申请数悬殊更大。针对这种情况,为了加快我国企业的技术进步,避免重复开发,有必要适宜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第二,在技术引进前,必须充分利用专利文献,以保证引进适宜的技术,并做到心中有数,知己知彼,在谈判中争取主动。同时,我们应当对技术引进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避免低水平引进和重复引进。第三,对引进的专利技术,必须加以吸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幵发,变成自己更先进的技术,再申请专利。这样把技术引进与创新相结合,就不至于总是跟在别人后面走。第四,在技术及相关产品出口时,必须尽a使有关技术先得到专利法保护。向国外申请专利时,应首先将其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这样可以及早获得申请日,以确定优先权日。即使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属于我国专利法保护的范围,也不妨碍其取得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优先权。向国外申请专利还必须注意形成专利网,建立牢固的、有效的保护网。企业还应有预见性地拥有一些国外企业所需的专利技术,当受到对方某技术的制约时,可以通过交叉许可的方式得以实施对方的专利。第五,企业在对外贸易中,要学会充分利用自己的专利权。同时,还要学会对付国外企业的障碍专利。

总之,专利制度是世界各国公认的技术商品竞争的法则。我国企业要参加世界经济大循环,就必须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充分了解世界各国的专利动向,制定出适合于自己的专利战略,才能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日韩企业专利战略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专利战略在发达国家的实施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发达国家企业通过有效地实施专利,取得了巨大成功。在发达国家中,日本专利战略的实施最为成功。日本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遭遇美国专利战略攻势后急起直追,最终形成与美国专利战略攻势相抗衡的专利战略的。日本企业对专利战略的运用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当时日本在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上都比较弱,难以与欧美相抗衡。而且日本是一个地小物薄的国家,惟有依赖于自己的技术将进口的资源加工成产品出口才能生存下来。因此,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初即开始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运用专利战略作为发挥技术威慑力的武器,逐渐形成了一条以专利技术为核心,以技术力量为依托,实施专利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转让、规模经济、市场渗透于一体的立体化专利战略,并且把以专利技术为核心的技术引进、以专利技术开发为中心的技术开发、国内和国外市场的专利保护以及围绕产品出口、专利技术输出的经营战略作为企业总体发展战略来考虑,这是日本经济实现飞跃的成功经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初期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日本是专利技术主要进口国,由于要引进、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加之受到美国专利的攻击,日本企业在专利战略上采取防御方式。日本众多企业利用专利方法的便利条件,面对国外基本专利的攻击展开了外围专利攻势,以众多小专利成功地实施了“以小制大”的专利战术。而随着日本经济和科技实力的大大增强,日本企业在基础研究方面也在加强,向国外输出专利日益增多。到了20世纪80年代,曰本便成为技术输出大国。目前日本在美国的专利申请上占全美专利申请总量的40%,成为世界第一大专利申请国。相应地,日本企业在专利战略的运用上不断地添进了迸攻型色彩。迄今为止,日本企业的专利战略已具有攻守兼备的色彩。

韩国是发展中国家中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被大多数经济学家誉为“韩国奇迹”,是一个样板。韩国取得辉煌成就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发展出口导向型经济;二是依靠科技实力发展经济;三是引进外资;四是重视教育;五是加大科研投资;六是吸取了日本发展经济的经验。关于韩国在专利战略的运用方面,虽然尚未发现有关资料,但从有关信息、政策和措施来看,韩国模仿日本的“以小制大”战略,在其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以及实施措施方面沿着日本的轨迹前进。

选用日本“以小制大”的专利战略是适合我国国情的,通过对韩国专利战略的研究,再次肯定了这一结论。对于“以小制大”专利战略的实施,我国尚应补充以下战略措施。专利战场上的主力应当是企业,这已被日本和韩国的经验所证明。但我国企业在科技力量和研究开发经费上却制约了其当主角的条件,这是急需加以解决的。只有这样,才能拿出小专利对抗别人的大专利;才能对引进技术加以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才能提高引进技术的水平,由引进硬件为主到引进软件为主;才能提髙专利技术的实施率;才能拿出自己的技术,通过交叉许可换回先进的技术,等等。这些都不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能取代的。

关于专利网战略的实施,我国目前还存在着暂时的困难。因为目前只有高校和科研院所才能有条件获得基本专利,但他们对布置专利网没有兴趣;而企业又缺乏自己的基本专利,故也无必要张挂专利网。从长远着眼,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加强我国企业的科研力量和增加科研经费。现在可釆取的临时措施是:首先是加强专利战略的宣传普及工作,让高校和科研院所取得基本专利时,从国家和本单位的利益出发,找对口企业合作开发专利网的外围专利,共同分享效益;其次是企业要加强专利工作和人员的补充,利用专利网地图,发现开发空隙和目标;再次是在企业要配备一定专利情报人员,长期监控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的动态,如发现对方申请公开的基本专利,就即时围绕该专利抢先申请外围专利网,加以反包围,迫使其专利商品化时不得不以交叉许可求助于我方。

 

(三)实施企业专利战略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1.处理好培养企业家自身创新精神与提高全体员工专利意识的关系,形成实施企业专利战略的良性主体。

企业专利战略要顺利实施,必须具备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拥有一大批具有创新素质的良性主体,这其中既包括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又包括这一企业的指挥者。企业家要扮演专利战略的主角,必须成为企业重大创新活动的倡导者和实干家。现代企业家必须具备强烈而持续的创新精神,同时做到德才兼备、胸怀开阔、具有团队意识、能带领一批人发挥集体智慧,从而成就一番事业,只有这样,企业专利战略的实施才能有一个理想的决策保证。

提高企业职工的全员专利意识,是实施企业专利战略的重要基础。企业职工专利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企业专利申请的多少、专利转化的比率、技术贸易占企业利润的比例等一系列指标能否实现,是衡量企业专利战略实施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也关系到企业今后的技术储备和持续发展的后劲。所以,在企业家对专利工作重视程度提高的前提下,必须强化职工专利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全员专利意识,并将此作为企业专利战略实施的一项常规工作。

2.在技术创新和专利申请中,注意处理好大发明与小发明的关系。

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取得技术上的优势,而这种技术上的优势突出地体现在能否更多地在高技术领域实现更多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形成高技术含量的拳头产品。因此,许多国家专利法只把“大发明”即发明专利作为保护对象。我国企业现有的科技创新水平的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是明显的。截至2000年1月,中国企业的专利申请量为176899件,还不到我国专利申请量的1/5,平均每年专利申请最为1.2万件左右,而且绝大多数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占专利总数不到1/3。因此,我国企业在实施专利战略过程中,应集中精力,苦练内功,在重大技术进步上有所作为。另一方面,一种完善的专利保护体系只有为全体公民自觉利用才是最理想的。具体到企业专利战略,最理想的是广大职工能参与其中,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小发明”即实用新型由于其创造性要求低、审査周期短、成本低、应用范围广等特点,不具有特定领域较深知识的人也可能做出,用法律保护小发明有利于调动群众参与技术创新的积极性,这也正是实施专利战略的稳固基础。因此,我国企业在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时,也应切忌走人那种认为“小发明难登大雅之堂”的思维误区。

3.完善发明创造的奖酬政策,依法界定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处理好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

据国家专利局材料公布,在我国专利申请的20个热点中,职务申请占优势的主要集中在专业性强、投人大的领域,而非职务申请由于法律规定的必须与本职工作和单位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无关的性质,决定了这些发明创造主要是业余发明,其技术难度低、科技含量较小、人员和资金投人都较少。因此,实施企业专利战略时,只有职务发明的申请量上去了,高技术领域的专利中请量才会上去,企业才能取得市场竞争中的制胜法宝。当前,我国许多企业由于没有正确处理好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关系,许多本属职务发明的技术却以非职务发明申报专利,造成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大大超过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据统计,我国专利申请的20个热门领域中,绝大多数非职务发明申请的比例均占62%以上。1985〜2002年国内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申请Jft仅占总量的34.0%。这不仅会造成企业资源的流失,还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反思这一现象,其中原因是复杂的。但由于企业对发明创造的奖酬政策不明或不合理,贬低了职工申报职务发明的积极性,恐怕应是一个主要原因。可喜的是,2003年2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版)详尽地规定了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标准。

4.抓住两条主线,处理好科研成果专利化与专利技术产业化的关系。

企业专利战略应当特别强调两条主线同时展开,其一即为力促科研成果专利化。所谓科研成果专利化指的是紧抓技术创新这一核心,通过调动全体员工的创造性、产学结合、院企协作等途径,多出创新成果,并通过法律程序,尽童使这些智力成果转化为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在科技成果专利化方面,我国企业做得普遍不够。而所谓专利技术产业化就是指在科研成果专利化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专利保护实施等方式,促进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形成一批具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价值的离新技术产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但只是潜在的生产力,只有在强有力的政策驱动和足够的市场需求以及灵活的转化手段同时并举的条件下,科技成果才能转化成现实生产力。专利技术生产出来后,也只有按照价值规律、供求关系和市场法则与其他生产的优化组合,才能最终取得第一生产力的效果。近两年来,各地方和有关部门都在积极开展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总结各方经验,有两点值得借鉴:一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营造专利产业化的政策氛围。北京、广东、四川等地都对专利技术的实施给予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创立了专利实施基金,使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得以顺利实施。二是企业自身应积极拓宽专利技术实施的渠道。专利技术的实施除传统的技术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外,还可通过质押、信托等方式来实现。如江西绿色集团公司以茶色素专利作抵押,每年向银行贷款4000万元,为专利技术顺利实现产业化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也不失为一种成功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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